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鼓楼街道45个老旧小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老旧小区内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和老旧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整治两个方面,具体如下: 老旧小区内部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小区庭院PE燃气管改造600米,破损路面修复1900平方米,排水沟清掏、更换混凝土沟盖板1410米,地下排污管网改造360米,排水管道修缮650米,老化电气线路更换规整770米,安装小区监控点位28个,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2个,布置30组灭火器,适老化、适儿化改造500平方米,安装健身设施16套,儿童滑梯3组,屋面保温及防水35600平方米,外立面排危9800平方米,加装电梯64部,更换电梯37部,一户一表改造398户,非机动停车棚修缮900平方米,桃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1800平方米,凤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3715平方米等。 老旧小区外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整治:改造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共16条,总长5491m,修缮道路面积40556.00m,以及道路配套通信、给排水、消防、电力等城镇基础设施改造。本项目招标规模约9186.3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8-27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备注: 1.本项目招标计划于2026年07月22日发布,招标计划(变更)于2026年08月17日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于2026年08月18日已发布。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3.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经办人: 刘雯佩、王欣悦、孔宪宇
办公电话: 0871-64985792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贺兴文
经办人: 贺兴文 李国涛 赵仕焜 尹正国 杨玲英 罗杰 刘丹 申杨阳 陶汝鑫 潘雯
办公电话: 0871-66035996 移动电话: 1821388324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100202600744001001
标段名称: 昆明市盘龙区鼓楼街道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9-0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9-18 09:00
开标地点: 昆明开标室4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9186.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建筑材料及设施设备的采购、施工图纸涉及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等;服务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培训、交付使用、保修等全过程;承包人应当严格执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不得突破本项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不得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部分: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保证期内的跟踪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确保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需通过供电部门)评审、审核、备案,以及施工图审查合格; (2)施工部分:完成经招标人及相关机构审核通过的定稿施工图及定稿施工图预算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牵头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沟通、进度、投资、质量控制等,收到定稿的施工图后1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文件至招标人,电力一户一表改造工程需协调供电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3)其他工作: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料移交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昆明市盘龙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招标文件中未标注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的承诺或说明,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7)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注:联合体投标人应由牵头人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中涉及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如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应由成员单位在相应资料上签字盖章(或电子签章),其余内容应由牵头人统一进行签章。
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任一资质即可):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与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员工) 3.施工项目经理要求(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2)施工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附有相应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 4.施工项目副经理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于注册证书的查询结果彩色扫描件。 (2)施工项目副经理必须长驻现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
业绩要求: 本项目资格对业绩无要求。
其他: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凭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彩色扫描件】。 2.拟派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管理团队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管理人员最低配备表”的要求;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授权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除外)以及社保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注:若投标人拟派管理团队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的彩色扫描件或相关说明) 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① 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3年至2025年度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② 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 ③ 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9-1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8-27 11:10:16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30000/0101/20260827/0053e3be32ee90f84def8afd208845929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