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连航道连云港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试验检测及质量项目SLEJ-LYG-JC1标段招标公告

 

宿连航道连云港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试验检测及质量项目SLEJ-LYG-JC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连航道连云港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发改基础发〔2025〕1259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对SLEJ-LYG-JC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宿连航道连云港段按二级航道标准建设,工程起自宿连航道连云港与宿迁市交界,讫于宿连航道与盐河交汇处,全长约22.2公里,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吨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地涵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不含青盐铁路跨宿连航道桥墩防护工程)。

1、航道工程:按照二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全长约22.2公里, 航道设计底宽不小于60米,通航水深不小于4.0米,弯曲半径不小于320米。

2、地涵工程:按照二级航道标准原位改建善后河地涵1座,设计流量50立方米/秒。

3、配套工程:建设航道信息化、环保、水保、绿化、水系恢复(建筑物补偿、支河口防护、水文站补偿、生态护岸)等配套工程。

本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98107.2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9265.7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4253.19万元、预留费用4588.39万元。建设工期为30个月。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SLEJ-LYG-JC1标段,招标范围为宿连航道连云港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不含青盐铁路跨宿连航道桥墩防护工程)试验检测、质量服务等

2.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注册、登记条件(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企业资质(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

1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和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甲级、混凝土工程甲级、量测甲级、金属结构甲级、机械电气甲级的资质。

3.1.3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涵盖)

1)2016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码头水工主体或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的检测项目。

22016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水利工程检测项目。

3.1.4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码头水工主体或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公路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或《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担任过水运工程(水运工程指码头水工主体或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5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试验检测类)(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6本项目要求的企业及人员业绩,工作内容中涵盖该项业绩即可。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3.4同一检测单位在本项目中不得同时接受建设、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江苏港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90号华坤大厦7楼

人:常女士

   话:025-57576779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02幢7层

  人:李月明、胡继军(项目负责人)

   话:025-86602545-8011(分机号)

QQ1361966186(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4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81817:30,预约截止时间:2026825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980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8日10: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人:常女士、李月明

   话:025-57576779、025-86602545转8012(分机号)

电子邮箱:1361966186@qq.com

8.6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编:210001

   话:025-52853035

   真: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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