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资项目代码

2405-445224-17-01-789109

投资项目名称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

标段(包)名称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

公示名称

惠来县惠城镇风貌提升连片示范带项目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5.02.27

评标情况

一、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1)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上3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查。

二、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1.86

29.99

91.85

1

2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7.00

19.46

29.92

76.38

2

3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9.00

17.22

29.85

76.07

3

三、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18813.1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

第二中标候选人: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09799.5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26587.33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18813.1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70%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交货期)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杨光

资质资格

市政类给水排水工程高级工程师(注册编号:4901001419)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潍坊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09799.50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1.50%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交货期)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毛明春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编号:AD243700127)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恒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投标总报价:1126587.33元,一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二期设计费投标下浮率:0.01%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工程设计规范要求

工期(交货期)

项目一期的设计工期为45日,具体安排如下:

(1)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工作。

(2)发包人通过方案设计成果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

(3)完成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

项目二期视资金到位情况再行启动建设,具体设计工期安排再行确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肖春

资质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证书编号:AD245100706)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

2、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惠来县惠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惠来县惠城镇群北路1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663-663231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6682384

联系地址

揭阳市惠来县惠城镇南门大道48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5年03月03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104/202502/27/00447d7e68dcb4e34e23b92fd4577194537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