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已由《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5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智能堤防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全长162.3km,途经淮安市、盐城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河道工程:二河闸闸上引河扩挖2.5公里,二河闸闸下至海口枢纽扩挖河道深泓长度162.3公里。(2)堤防工程:加高加固堤防317.8公里,加固堤基21.2公里,南堤防渗处理68.96公里,堤防护坡253.2公里,河坡防护268.3公里;新建堤顶防汛道路320.7公里。(3)枢纽工程:扩建二河枢纽、淮安枢纽、滨海枢纽和海口枢纽,拆建淮阜枢纽。(4)穿堤建筑物及桥梁工程:修建穿堤建筑物33座,处理跨河桥梁21座。(5)影响处理工程:新(扩)建、加固泵站13座,拆建挡潮闸2座、套闸1座;疏浚河道297.84公里,新、拆建小型建筑物150座。(6)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等。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设置了“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研究内容包括(1)基于多智能体协同的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2)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与度汛方案智能审查关键技术研究、(3)水利工程知识图谱构建与应用、(4)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智能混凝土结构施工运维安全监测关键技术研究、(5)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智能堤防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本项目为其中课题(5),选取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段作为智能堤防典型建设段,开展智能堤防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范围涵盖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淮安段约500米典型堤段的全线智能监测感知体系建设,并延伸至示范段上下游各5km范围的无人机自动巡检覆盖。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立体智能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智能堤防安全评价模型与分级动态预警指标建立、堤防运行状态智能问答系统开发、多源信息融合的堤防数字孪生系统开发。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应用,以及后期成果报验等工作,并承担“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智慧化、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以下简称“三化”)项目成果集成报奖的牵头组织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服务期:约36个月,项目研究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内容、通过最终验收之日止。服务周期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形式确认。
关键节点要求:
节点序号 | 节点名称 | 完成时间要求 |
1 | 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
2 | 完成天空地水工监测感知体系建设方案 | 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4个月内 |
3 | 完成安全评价模型与预警指标构建和数字孪生系统开发并上线试运行 | 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7个月内 |
4 | 提交年度成果报告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
5 | 提交阶段成果报告 | 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 |
6 | 示范段整体验收 | 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 |
注:监测感知体系建设,需结合河道工程建设进度同步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评价或安全监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未处于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4)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计算机与网络、信息与通信、微电子、新一代信息技术、大数据)类或水利工程类或建设工程类或水运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研究员)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或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评价或安全监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如采用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其他要求:①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②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科研创新全过程跟踪及后评价服务项目组成员,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含3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职责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盖章外,其他部分只需联合体牵头人签署盖章。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25日9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一投标单位一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512-58188503,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社会保险 | 项目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 社保缴费证明中请标注出项目组相关人员的信息。 |
8.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和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联合体协议书和牵头人满足要求 |
9.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S=T×α+B×K×(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2%、65%,开标现场抽取;
K—调整系数,取值范围为:0.95、0.96、0.97,开标现场抽取;
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后,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有效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审查评标报告确认存在问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发现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314.74万元,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A:投标报价:30分
B:投标人综合实力:26分
C:服务实施方案:44分
D:其他因素:/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一 | 投标报价 | 30 | |
1 | 报价得分 | 30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1)投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30分; (2)偏差率每高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1分; (3)偏差率每低一个百分点,在30分的基础上扣0.5分;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最低得分为0分,偏差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二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26 | |
1 | 投标人业绩 | 8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 (1)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5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评价或安全监测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 (2)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智能管理系统开发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3)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智慧水利类科学研究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最多得2分。 投标人业绩最高得8分,单个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计分。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具有在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5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安全评价或安全监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 (2)具有在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元的2级及以上堤防工程或大中型水库大坝工程或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的智能管理系统开发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 (3)具有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排名前三)参与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智慧水利类科学研究项目业绩的,有一项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最高得4分,单个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则需提供加盖业绩项目发包人公章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优先计分。 |
3 | 项目组人员配置 | 6 | 除项目负责人外, (1)配备14名及以上①数字经济类、②水利类相关专业研究领域工程师或讲师或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研究人员,其中①②类专业研究人员各不少于5人,上述专业及人员数量配置齐全得4分,否则不得分; (2)在满足(1)得分的前提下,上述人员中,每有1名正高级工程师(含教授、研究员)职称的加1分;每有1名副教授或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本项最多加2分。 提供职称证书(或证明),否则不得分。 一人只认一证,以分值高的优先。 注:数字经济类包含人工智能或计算机与网络或信息与通信或微电子或新一代信息技术或大数据专业。 |
4 | 投标人实力 | 8 | (1)投标人具有水利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得2分;具有水利类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得1分;具有水利类地市级重点实验室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设立证明或挂牌文件或公示公告,不重复计分,以分值高的优先。 (2)投标人获得水利类或数字经济类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有一项得3分;获得水利类或数字经济类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有一项得2分;获得水利类或数字经济类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获奖证书,单个项目获奖不重复计分,以分值高的优先。 |
三 | 服务实施方案 | 44 | 注:服务实施方案部分各项按区间赋分: (1)内容优秀的在100%(含)-85%(含)区间内赋分; (2)内容良好的在85%-75%(含)区间内赋分; (3)内容一般的在75%-60%(含)区间内赋分; (4)内容较差的在60%-0区间内赋分,无描述则不得分; 赋分低于60%(不含)或高于95%(不含)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详细说明理由。 |
1 | 现状掌握及实施方案可行性 | 6 | 针对本项目的现状掌握精准、实施方案完整、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可行性高,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2 | 关键科学技术问题及研究方法、对策 | 12 | 投标人对项目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把握准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创新度高、对策合理可行,最高得12分,按区间赋分。 |
3 | 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 12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保障方案、进度安排、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实施效率高,最高得12分,按区间赋分。 |
4 | 项目合理化建议 | 8 |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创新性突出,可行性高,最高得8分,按区间赋分。 |
运维服务方案及故障响应机制 | 6 | 投标人运维服务方案完善,维护体系健全、故障响应机制针对性强、落地性好,最高得6分,按区间赋分。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25-86338131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水利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管理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枢纽工程建设局、江苏省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淮安市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设处
地 址:江苏省灌溉总渠管理处抽水站院内5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7-8596421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江河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8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层
邮政编码:210019
联系人:江河、傅博、刘赛
电话:025-84795967
邮箱:ls@jocit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