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关于食堂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JSZC-320591-SZJX-C2026-0034 

二、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单价)
1苏州市诺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91320505MA1N0RJW6E珠江路855号1#厂房1幢1层1室95.33(均分制)59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服务

服务范围: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55号)

服务要求:成交单位需保障执法大队全体人员(约174人)全年一日三餐的用餐需求,最终以实际用餐人数为准。午餐和晚餐标准25元/位,早餐标准8元/位,节假日不休,成交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实际用餐人数和工作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开餐,伙食调剂合理,味道可口,品种花色多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培龙、王岚、朱庆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柒仟柒佰捌拾元捌角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街道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

联系人:王岚

联系电话:18913576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联系电话: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陈丽韵

电话:0512-6520036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202/20260722/0032e0138c06975641749801e8441e79fa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