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沙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未完工部分)招标公告

双江自治县沙河中学学生宿舍楼建设项目(未完工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双江自治县沙河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未完工部分)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建设规模: 新建框架结构1栋,建筑面积为4376.06平方米,建筑高度20.4m,建筑层数地上5层(未完工部分)。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双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6-30 08:3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7621558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临沧市)网站(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区选择临沧市)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经办人: 毕永平
办公电话: 17787311112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孙彪
经办人: 孙彪
办公电话: 13668777410 移动电话: 1366877741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900202600187001001
标段名称: 双江自治县沙河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未完工部分)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0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7-21 09:00
开标地点: 电子开标室(双江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422.8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新建框架结构1栋,建筑面积为4376.06平方米,建筑高度20.4m,建筑层数地上5层(未完工部分)。实际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建设地点:双江自治县沙河乡沙河中学。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 ④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牵头单位人员。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1、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2024 年任意两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有效的财务报表(注:在要求的年份内成立的,需提供成立后年份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本单位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说明。)(以此处要求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的要求,在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上应有使用用途;企业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没有被责令停产或破产清算;企业无重大诉讼案件,财产没有被查封、冻结或者被接管;企业无串通投标、围标、挂靠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行为。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且无不良履约记录,没有被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和承诺书(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 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 4、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服务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服务各环节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 5、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第 14 条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同时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 第 3 号公告》要求,单位用户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https://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个人用户登录“云南省人社服务网上大厅(个人服务)”(https://hrss.yn.gov.cn:8090/personlogin/#/personlogin),投标人自行查询 3 年内单位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和劳动保障行政处理(处罚)信用记录(相关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天)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省外企业可到当地人社部门查询近三年相关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状况(提供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若新成立或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按成立年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第 14 条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24 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事项,承包人须在工程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严格按人社部门的相关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相关人员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本项目估算价为1422.85万元,可以收取保证金:28万元。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根据《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1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6-07-2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发布登记表及招标公告.pdf2026-06-29 18:22:14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30000/0101/20260630/0053ecdffc74e3c74f49b6011cb4f8db19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