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国道G351三河过境公路工程监理(第二次)

石柱县国道G351三河过境公路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国道G351三河过境公路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交通202515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石柱县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的监理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起于三店互通收费站附近韩家沟,经花地堡、老高子、庙娘,跨锯子溪,翻越上大坪,止于仓娄坝附近。路线全长2.977公里,实际改造2.681公里,设小桥2座,短隧道1座,涵洞7道,平面交叉3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工程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842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512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7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整个工程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365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 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6-30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7-03 17: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4 10: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柱县通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羽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街8号 地  址: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银梭路19号3-3号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冉老师 项目负责人: 李老师
电  话: 023-73332665 电  话: 1872561884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023-67575878
2026年06月26日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00000/0101/20260626/00500752b7222d564e588d56e9748001d5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