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6年联网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凤阳县2026年联网路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凤阳县2026年联网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czfygc202605-009

招标人

名称

凤阳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仁爱路与社稷坛路交叉口

联系人及电话

曹主任 0550-22132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裕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中都府邸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晓波 13739204888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6月23日08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恒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人业绩

/

投标价(元)

3557150.44元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姓名

项目负责人:梁琼

项目总工:徐京

证书名称

项目负责人: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项目总工:交通公路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项目负责人:苏1342019202002548、9342023000601099619

项目总工:CZZJPS202006079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业绩

/

工期(日历天)

15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具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83%收费。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30049 元;专家评审费:13820元;论证费:/ 元;其他费用: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递交材料至安徽裕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中都大道中都府邸办公楼213室 ;联系人:陈晓波;联系电话: 13739204888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凤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地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阳分中心监督管理股 ,联系人:宋主任,联系电话:0550-6367823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40000/0104/20260625/00345a1de09988fe41d9ae0644dd9bd18be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