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6年办公房屋日常维修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2026年办公房屋日常维修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JT-XM-XBCG-FW-202606-0514
2.3采购内容:供应商按采购人需求向采购人提供牡丹江分公司机关及各养护工区的建筑内饰、五金等房屋维修材料的供应及安装、质量保证、售后维修等供应,主要材料供应清单详见附件(项目单价均为“成活价”即包含材料、安装人工费、搬运费、运输费、通行费等全部费用)。
2.4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为M1合同包。
2.5采购最高限价:单价折扣率100%。
2.6采购预算:25万元人民币。
2.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服务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8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661号)、牡丹江养护工区(G11鹤大高速K365+800下行)、小莫养护工区(G10绥满高速K166+400下行)、东京城养护工区(G11鹤大高速东京城收费站院内)、林口养护工区(G11鹤大高速K284+500下行)、兴源养护工区(G10绥满高速下行兴源服务区院内)、密山养护工区(密兴高速兴凯湖收费站院内)。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标准,且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维修服务,货品经采购人验收,未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标准的货品,供应商应如数予以更换,并且确保三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牡丹江分公司及各工区供货地点的房屋维修服务,需在采购人提出需求后24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相应供货服务需求。
2.10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按实际采购情况分批次付款,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国内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维修保养服务,能够提供临时或特殊保障供给。
3.2信誉要求:
(1)近三年(2023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为准。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供应商须提供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网页截图)。
(4)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被列入供应商信息中诚信/失信行为、企业黑名单的且处于处罚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
3.3供应商是生产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在一个合同包中,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询比,若同时参加询比,则代理商将被否决;若同一生产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材料的不同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包询比,则相关询比均无效。(不涉及品牌型号的材料,本项不适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3年6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 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6月25日0时00分至2026年6月30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登录“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c.hljsjtjt.com/)进行操作。
注:①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本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供应商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CA办理咨询请拨打“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平台使用费及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若存在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认定,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4.3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采购保证金
5.1本项目不涉及
6.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进行签到,并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的文件开启情况。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ejy365.com/)上同时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10.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牡丹江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661号中石化加油站东侧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514538111
11.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交投养护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风险防控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中源大道18270号
联 系 人:刁先生
联 系 电 话:0451-51067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