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防水施工

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防水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防水施工已由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博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绥棱直属库有限公司建仓三期项目防水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繁华大街364号中储粮院内

2.3工程规模:新建15栋浅圆仓、2栋平房仓、3个提升塔及配套建设的机械库等项目的防水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相关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7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8月30日,总工期:397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相关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4988314.70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6年03月-2026年05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明细,以单位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用企业账号登录查询的人员实缴信息截图(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管理人员1人。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

2)提供公告发布之后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2023年5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6241700分至20260701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07160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607160900分。

6.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定分离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博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6470792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联系人:刘欣

  话:0451-87111060

代理项目负责人:刘欣

 话:0451-87111060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

联系人:齐先生

  话:0455-4628038

  期:20260624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230000/0101/20260624/0023af7e92eeb5044e7293dece918e2c9c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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