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230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5]94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230通武线新宾城区段改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21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本级预算资金及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本级预算资金55%及县预算资金45% ,项目法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抚顺市新宾县境内,起自前进村东侧(国道通武线K77+273),止于蓝旗朝鲜族村东北侧(共线国道饶盖线K1406+233),路线全长9.38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2.2建设地点: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
2.3招标范围:
原架空线路改造、新建杆塔架空线路及相关配套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026年07月25日开工,2026年12月30日竣工,共计158日历天。
2.7投标保证金:10万元。
3.1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五级(含)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1、法人诚信声明。2、“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
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交易主体注册”。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5.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06月23日17时00分至2026年06月30日23时00分止,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下载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招标资料。
5.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4日10时00分,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开标时间:2026年07月14日10时00分。
6.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6.5开标说明:投标人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fsggzyjy.cn)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6.6其他:/。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电话024-55060200 。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新宾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55035522
(1)
招标代理机构: 国标(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望花区北镇街
联系人:宫玉
电话: 024-55888777
电子邮件:gblnxmgl@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宫玉
联系方式:024-55888777
(4)交易平台技术问题联系方式:李工17609780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