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郾城区域(太行山路-井冈山路 辽河路-河堤)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漯河市郾城区域(太行山路-井冈山路 辽河路-河堤)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漯发改城镇【2023】306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10-411100-04-02-722323 ,招标人为 漯河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 https://ggzy.luohe.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域(太行山路-井冈山路 辽河路-河堤)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2.1.2招标编号:E4111000760260084

2.1.3工程概况:漯河市郾城区域(太行山路-井冈山路 辽河路-河堤)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位于郾城区,主要对许慎市场、龙塔路、淮河路及许慎文苑等进行雨水管网建设,敷设D300至D1200钢筋砼管约5775米。工程费用1654万元。

2.1.4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1.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修阶段完成止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说明本招标项目执行的支持创新、绿色招标、支持中小企业等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3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以上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需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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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CA数字证书,并在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具体操作参见:漯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主体库中的操作手册。

4.2 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6-06-24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7-14 1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漯河市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ggzy.luohe.gov.cn)“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栏下载。

4.4 漯河市CA办理地址:漯河市市民之家五楼;办理电话:0395-296990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07-14 10: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 根据本章第5.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2.0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0时至项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2.0系统(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s://ggzy.luohe.gov.cn/gcjs)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2.0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由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并交互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漯发改法规(2025)79 号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定标。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 漯河市投资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中段

    联系人:宓女士

     话:0395-31500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超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江燕燕

    项目组其他成员:余敏 吴东勤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兴南路与福禄街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1001室

    联系人:江燕燕 余敏 吴东勤

     话:17803836829 15039578262  17797751200

    电子邮件:18039114879@163.com

  •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395-3132600

    电子邮件:/

     

    20260623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410000/0101/20260623/004179043667b4be4fdba41e1cb238f487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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