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东塔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东塔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已由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东塔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6〕1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6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市财政资金67.8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主要建设内容为:维修改造道路2410米,其中主线2019米、支线391米。主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拓宽至7.0米;支线采用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4.0米;3处小区内部环境整治,其中改建砖路面3023平方米,维修水泥路面1582平方米;铺设停车场草坪砖692平方米等。
2.2建设地点:东塔镇东塔村
2.3计划工期:13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所有范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11日17时00分到2026年6月18日24时00 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7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2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951-4021306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武市南熏路
联 系 人:杨成功
电 话:0951-8769420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森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湖畔嘉苑一期18号公寓楼7层17室
联 系 人:马小红、杜伟、周鹏
电 话:0953-2233336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