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翠阳光第一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翠阳光第一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2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726210200019767-XM001

项目名称:天翠阳光第一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1.9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81.69736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天翠阳光第一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281.98

1

天翠阳光第一社区环境改造提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包括混凝土路面铣刨加铺沥青路面,停车位及步行道透水砖铺装,新建混凝土路牙石,围墙墙面修缮,围墙栏杆除锈刷新,新做出入口大门2处含道闸系统及值班室,车行道修缮后道路划线等;新做雨水口及雨水管道;新安装围墙灯,电缆及管线敷设等。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7月1日,工期92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有市政公用工程工作相关经验,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查询并保留相关资料,评审时由评审小组予以否决投标处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6-09至2026-06-15,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6-06-22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3. 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全部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打印并签字盖章(须鲜章)装订一套(可分册)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可快递)。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五里坨街道办事处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车站路1号        

联系方式:张其勇,889084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张翊、涂莉、李雪莹、李硕,010-88354433-287,1372009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翊、涂莉、李雪莹、李硕

电 话:  010-88354433-287,13720096320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110000/0201/20260608/001119d7c9d4e1c04ff5b75cb03124cf9d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