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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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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标段名称) |
招标公告 |
B3212821886000041008001(标段编号) |
|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经由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靖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靖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标段名称: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靖江市 2.3建设内容: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规模:开发区(本部区域及城南、城北园区)拟新建、改造市政污水管道36.8公里;8个建成社区雨污分流,新建雨水管道5.5公里、污水管道5.5公里;新建及改造5座提升泵站、修复污水主管约18公里;同步新建雨污水检查井,翻建井盖、井座,拆除废弃管道,并进行路面恢复及绿化恢复等。 2.6招标范围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B3212821886000041008001 |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 | 靖江市开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城北园区球墨铸铁管专项采购项目 | 99.59 | |
2.7工期:7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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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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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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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球墨铸铁管生产厂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明确。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其他 无 。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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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资格审查办法 |
| 资格后审 |
| 5.评标方法 |
| 5.1是否评定分离:否; 5.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 投标货物清单 | 符合第五章“货物需求”的要求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5分 技术响应:13分 商务响应:5分 售后服务:12分 供货方案:10分 业绩:5分 注: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服务方案及供货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 100% 。 R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是指按本章3.2.4款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3(1) | 投标报价 (55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55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 55 )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2.3(2) | 技术响应 (13)分 | 检测报告(10分)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规格为:DN300、DN400、DN500、DN600、)GB/T26081—2022 标准的检测报告, 以上规格,每提供一个规格的检测报告得 2.5分,本项最多得 10 分。 提供:型式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 | 产品质量(3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 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 2.2.3(3) | 商务响应 (5)分 | 交货期(2分) | 交货期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同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交货期的得2分。 | 紧急响应(3分) | 投标人承诺提供7天×24小时服务电话,对采购人所提出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应急策略。必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1小时内响应。提供响应承诺的得3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或未响应本条要求的不得分。 | 2.2.3(4) | 售后服务 (12)分 | 售后服务方案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质保期内及质保期满后的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服务车辆及服务电话等)进行评审,方案完整严谨、要素齐全的。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分值为 0-6 分。 | 培训服务方案 (6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内容等)综合评审,评委横向比较各投标单位培训服务方案进行打分,分值为 0-6 分。 | 2.2.3(5) | 供货方案(暗标)(10)分 | 供货方案(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安全、质量等),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能否保证项目按计划完成等方面进行评分。得分区间为0-10分。 | 2.2.3(6) | 业绩 (5)分 | 类似业绩(5分) | 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满分5分。 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不低于 70万元的球墨铸铁管供货业绩。 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能反映相关信息,未反映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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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招标文件获取 |
|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15时49分至2026年06月12日23时59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01日09时0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
|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8.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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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9.1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
| 9.2本次公告为第1次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靖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靖江市双鱼路19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靖江市人民南路208号三楼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电话: | 15252672737 | 传真: | | 项目负责人: | | 邮编: | 21450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214500 | | | 电子邮箱: | 258899796@qq.com | |
| 10.2相关部门 |
|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靖江市住建局 |
| 联系电话: |
| 10.3异议渠道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文件。 |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605/00327458adae98964ee699d22de002b7c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