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城北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市安州区城北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城北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安州区城北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绵阳市安州区城北片区城中村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绵安发改[2025]16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安州区腾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专项债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安州区腾达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安发改[2025]16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改造沙汀大道(其中包含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雨污水管网改造、更换行道树、更换路灯等设计内容)、益昌路(其中包含部分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等设计内容)、金鸿路(其中包含部分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等设计内容)、花兴路(其中包含车行道改造、人行道改造等设计内容)、永盛路(其中包含人行道改造等设计内容),以及配套海绵改造工程等内容。其中:沙汀大道长2685米,车行道改造面积43950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8000方米,更换行道树780棵,更换路灯160盏,雨水管网改造4453米,污水管网改造3318米; 益昌路长2117米,车行道改造面积7150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9190方米;金鸿路长2008米,车行道改造面积12350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16880方米;花兴路长298米,车行道改造面积3050方米,人行道改造面积2550方米;永盛路长139米,人行道改造面积880方米。工程费用为5434.74万元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包括的工程建设内容涉及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2)施工范围:施工阶段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施工图纸(含变更)、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及及发包人根据需要交由承包人实施的三通一平(须具备资质)等建设内容,竣工验收合格的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包含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3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企业;(2)联合体成员家数应(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及合同的全面实施;(5)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602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24092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绵阳市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4338165

8. 联系方式

人:绵阳市安州区腾达实业有限公司

   址:绵阳市安州区工业园区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加速器三楼

   编:622650

人:老师

   话:0816-6166603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A座1501号

   编:610000

人:  

   话:028-87611101

电子邮件:         

   址:         

开户银行:         

   号:         

                                     2026060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25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25年12月22日。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10000/0101/20260601/00515e0ef7eede744aea95737c69721ead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