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

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 (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E3205810149106817002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常开管投备(2026)16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溪街道通港路58号    

2.3 建设内容: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装饰改造面积约158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824.40万元(其中装饰水电约521.95万元,暖通约213.89万元,消防约40.63万元,智能化约47.9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装饰、水电、消防、暖通、智能化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1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2.10.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以下四项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装饰、水电)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接暖通)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接智能化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承接消防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装饰、水电)

②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暖通、智能化、消防)

3.3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3  05  0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拟派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时承接过单项合同的工程造价在417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有效期为: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近两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近一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近五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含)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同时具备招标公告3.1条四项资质,其项目负责人可为以下两项之一:

①一人同时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②二人一名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另一名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5.2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单位不超过四家,且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5.3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须符合联合体以下: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表

牵头人类别

类型

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1

联合体成员(2

联合体成员(3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1人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1人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1人

企业资质

项目负责人

1人

一、牵头人具有一个资质

1

装饰

建筑二级

机电

机电二级

智能化

机电二级

消防

机电二级

2

装饰

建筑二级

机电、智能化

机电二级

消防

机电二级



3

装饰

建筑二级

机电、消防

机电二级

智能化

机电二级



4

装饰

建筑二级

智能化、消防

机电二级

机电

机电二级



5

装饰

建筑二级

机电、智能化、消防

机电二级





二、牵头人具有二个资质

6

装饰、机电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智能化

机电二级

消防

机电二级



7

装饰、机电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智能化、消防

机电二级





8

装饰、消防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机电

机电二级

智能化

机电二级



9

装饰、消防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机电、智能化

机电二级





10

装饰、智能化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机电

机电二级

消防

机电二级



11

装饰、智能化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机电、消防

机电二级





二、牵头人具有个资质

12

装饰、机电、智能化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消防

机电二级





13

装饰、机电、消防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智能化

机电二级





14

装饰、智能化、消防

同时具备建筑机电二级

机电

机电二级





1.表中“装饰”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表中“机电”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表中“智能化”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表中“消防”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5.表中“建筑二级”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6.表中“机电二级”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7.表中“牵头人”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8.表中有“☆”的项目,如1名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具备表中要求资质的,则需派2名具有相应资质的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符合表中类型中的一种。

3.5.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5280830分至2026060216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6150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本项目设计单位为江苏新博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监理单位为    /     

8.2 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3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4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5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0512-52822187(CFCA)、0512-52816950(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A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专业承包类)B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8.8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

8.9本次招标为长三角(常熟)国际先进智造产业园33号厂房装饰改造工程,装饰改造面积约158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空调最大制冷量不超过200冷吨。

8.1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8.11如投标人在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ZTF格式)、不见面开标等方面遇到技术问题,可向软件公司进行咨询,①客服电话:0512-58188503。②其他联系电话:0512-528229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常熟经开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碧溪街道办事处江南大道115号

联系人:蒋秋毓

电话:0512-52002152  

传真:/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76322835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一造价师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常熟市琴川街道开元东路2号一楼

联系人:赵冬梅、陈佳雪

电话:0512-52808031 

项目负责人陈妹红

传真: /  

邮编:215500

电子邮箱:346009644@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52822912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的以投标报价较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先后排名。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置的6719265.94元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由同一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从同一个互联网协议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 方法、方法 (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入围方式,并抽取相关参数(如有),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G1取值为: 10%、15%、20%、25%、30% G2取值为:10%、15%、20% R取值为:15家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R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方法G1取值为: 10%、15%、20% G2取值为:10%、15%、20%、25%、30%R取值为:15家,平均值(含)以上取 5 家、平均值以下取 10 家;

 

(三)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四)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资料

符合第二章“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1.1要求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人设置的6719265.94元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98 

其他(投标人信用):  2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以投标报价、信用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满分   

其他(投标人信用:满分    

其他(投标行为考评扣分):苏州市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苏州市住建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方法(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选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0.5%一档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方法二: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5%一档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0.5%一档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  

K2取值为:88%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95%~90%其他工程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K值取值范围:90%、91%、92%、93%、94%、95%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在初步评审后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

评分标准

2.3.4(1)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9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98 

2.3.4(2)

其他

 

投标人信用

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评价分*  2   %(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备注: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其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对应的资质类别以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资质为准。未申报参加2025年下半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其房建、市政或装修装饰类的信用评价结果按60分计取。

2.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分值按最新公布的苏州市住建局文件规定执行。

3.本工程信用标分值类别为装饰装修工程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信用标得分以牵头人的信用分计取。

  2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按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扣分值累计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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