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金普新区乡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6年大连市普通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第一批预安排投资计划的通知》(大交发〔2025〕30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6年金普新区乡村级公路路而维修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大金普交审字〔20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贴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95%和5%,本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人为 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连市金普新区境内。
2.1.2规模:金普新区2026年乡村级公路路面维修工程项目,共12条路线38.961公里。其中一标段包括红梅线、小泡线、金段线、杏阮线4条线路共13.258公里;二标段包括朱农线、北环线、红松线、东广线、旱邓线5条线路共12.642公里;三标段包括立松线、邓陈线、车炮线3条线路共13.061公里。
2.1.3投资额:128.9467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
2.3招标范围
①工程全部范围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验收与缺陷责任期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监理。②监理工作期限从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日起,到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
2.4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期限:454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89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19公里或造价不低于64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且该业绩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
3.1.3信誉要求
企业信誉:投标人须在辽宁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2024年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网上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公示期内除外)。
注:(1)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结果公告(非结果公示)为准。
(2)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①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②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③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B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C级认定。
(3)投标人无辽宁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且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公布的结果公告、以及体现投标人评定等级的文件作为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
3.1.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
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全国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之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个合同规模不低于19公里或造价不低于64万元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大中修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园区工程、涉及军事道路等道路工程不能做为公路工程业绩),并担任项目总监,且该业绩质量合格。且无在岗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注: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项目总监在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业绩应是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投标业绩;在非投标人单位任职期间个人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并公开的业绩。
3.1.5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监理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 /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5月 28 日 17时 00 分至 2026 年6月 4 日 17 时 00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
4.4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5如遇投标工程量清单或平台操作等问题可与新点软件王工联系:1301946600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 R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月2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公告中《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http://ggzyjy.dl.gov.cn/TPFront/)(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邮 编:116000
联 系 人:秋女士
电 话:0411-87877002
招 标 人:大连金普新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大连金州新区斯大林路793号
邮 编: 116000
联 系 人:温先生
电 话:0411-877888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 137 号
联 系 人:宋涵、尹希林
电 话:15542396300
电子邮件:lnzqzb@163.com
2026 年5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