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平潮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监理资格后审公告

平潮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潮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数据投审20264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平潮农贸市场改造工程监理项目。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建设路以南、解放路以西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土建、钢结构、安装、装饰及其配套工程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18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包括并不限于土方、土建、水电安装、室内装修、消防、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给排水、室外消防、室外配套工程、供配电等施工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其它与工程有关的配套项目(含材料设备的采购等)的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按工程实际开工需要,从施工进场开始;计划监理结束日期:至工程交付满2年止;计划开工时间:20267月,计划竣工时间:202612月。工期:160日历天。

注:CA系统监理服务期统一填160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在投标申请企业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特别提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要求,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工程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8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拟派监理部人员配置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岗位

数量(名)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监理员

1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1人,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省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

监理员证(业务培训合格证或学时证明)。

注:1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中的注册专业为准。省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专业优先以岗位证书的培训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未载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为准。

2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持有上岗证且年龄需符合国家规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527日至 2026 618900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6189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建设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1-502

联系人:先生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962774255

 

电话:15106289000

邮编:226300

 

项目负责人:王海军

电子邮箱:/

 

邮编:226300

 

 

电子邮箱:1404650121@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86028136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建设路

电话:13962774255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528/00321f97db0fc59c49ea8c078d2384830a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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