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爱辉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自动监测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CS1107G260519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爱辉区2026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自动监测设备)招标人为爱辉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采购自动化监测设备 13套。
2.2建设地点:黑河市爱辉区张地营子乡、上马场镇、西岗子镇、瑷珲镇。
2.3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最高投标限价2,408,900.00元;计划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交货地点:黑河市爱辉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失信被执行行为、行贿犯罪行为、异常经营情况、税收违法立案情况等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2026年6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出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澄清、招标人澄清修改招标文件、质疑、投诉也可以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监督部门:黑河市爱辉区水务局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170号
监督电话:0456-7217902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爱辉区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170号
联 系 人:付先生
电 话:0456-7215526
招标代理机构:黑河同安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长发街48-2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6-826734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