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撮镇镇中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府雅苑安置小区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肥东县撮镇镇中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府雅苑安置小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撮镇镇中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府雅苑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编号:2026AFDGZ503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0430

开标日期:20260525

肥东县撮镇镇中部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学府雅苑安置小区项目-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肥东县响导乡响导大街;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A-7943室(集群注册);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1号

投标报价:肆亿叁仟贰佰叁拾壹万贰仟壹佰捌拾肆元贰角捌分432312184.28元)

质量:合格

工期:9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一局集团合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瑶岗路与北张路交口安徽深燃调度大楼11层;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四街9号院1号楼1至7层;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青年路与唐安路交口南侧设计创意产业园3#楼

投标报价:肆亿叁仟柒佰万零伍仟肆佰玖拾捌元整437005498.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9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安徽秋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96号;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公园路;上海市赤峰路65号

投标报价:肆亿肆仟陆佰陆拾伍万伍仟柒佰玖拾肆元贰角整446655794.20元)

质量:合格

工期:9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东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与中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瑞跃智谷产业园11号楼A座;天津市滨海新区杭州道街杭州道72号;合肥市新站区新站工业物流园内A组团E区宿舍楼15幢

投标报价:肆亿叁仟捌佰玖拾玖万零壹佰柒拾元陆角肆分438990170.64元)

质量:合格

工期:9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建工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1288号;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45号

投标报价:肆亿叁仟捌佰叁拾柒万陆仟伍佰柒拾捌元壹角捌分438376578.18元)

质量:合格

工期:960日历天

备注: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得心路与四顶山路交口东南角双创中心大厦13楼

联系人:张挺

联系方式:0551-678966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宇海涛、吴孟泽

联系电话:0551-65390870-8645

公示期:20260526日至20260529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海巢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港澳广场A座17-20层,联系人:宇海涛、吴孟泽,联系电话:0551-65390870-864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66223680【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0526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40000/0104/20260526/00344299f880c21249bebc05940a923e66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