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监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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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配电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502-510904-04-01-375956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2502-510904-04-01-375956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安居区。

2.2.建设规模:(1)安装部分:新建箱式变电站S20-M-2000KVA 2台,10KV电缆分支箱(一进四出带PT)1台。 新建10kV电力电缆ZCYJV22-8.7/15kV-3X240长约240米,ZCYJV22-8.7/15kV-3X95长约715米。

2)土建部分:新建电缆检修井1.2m1.2m1.9m 共计12座。电缆保护管CPVC-160路径长约410米,镀锌钢管-150路径长约420米,顶管MPP-150路径长约80米。新建箱式变电站基础2座,10kV电缆分支箱基础1座。

3)拆除部分:拆除杆上一体化计量装置1台,杆上分界开关1台。

4)工程地形:城区100%。土质比例:Ⅰ、Ⅱ类土100%。

2.3.立项投资额:1800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限: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项目工期具体以施工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等相关监理工作、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项目场地已具备开工条件。

2.6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3  01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电力工程 )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2日00:00至2026年06月10日17:00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http://www.snsggzyjy.cn)—“登录”—“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6年06月10日17时00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06   11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遂宁市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 0825-8660516   

8. 联系方式

人: 遂宁市耀发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北路150号 

   编: 629000 

人: 何女士 

   话: 0825-8522759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 

   编: 611830 

人: 张女士 

项目负责人 张莉莉 

   话: 028-87616998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6  05   2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10000/0101/20260521/00517b2ae1ae35cf49e8850948d32af39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