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初中部校园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现对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初中部校园安全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626)进行招标补充,凡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补充公告内容
1.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0家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0家 |
| 2 | 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2.2.1 | 业绩:40分(A) 项目管理团队:60分(B) 投标报价:100分(C) 技术标评审得分=业绩得分(A)+项目管理团队得分(B);经济标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C) 技术标权重:20% 经济标权重:80%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技术标权重+经济标评审得分×经济标权重)。 注: 技术标和经济标总权重为1,技术标权重≤20%,经济标权重≥80%。 | 业绩:70分(A) 项目管理团队:30分(B) 投标报价:100分(C) 技术标评审得分=业绩得分(A)+项目管理团队得分(B);经济标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C) 技术标权重:20% 经济标权重:80% 投标人总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技术标权重+经济标评审得分×经济标权重)。 注: 技术标和经济标总权重为1,技术标权重≤20%,经济标权重≥80%。 |
| 3 | 评标及定标办法前附表3.4.1 | 总得分排名前20名 注:1.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在[20,30]区间内自行确定。 2.投标人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 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3.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不到招标人规定的入围数量且超过3家的,全部进入定标环节,不再进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中第3.2条的评审工作。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失败。 | 总得分排名前30名 注:1.具体数量由招标人在[20,30]区间内自行确定。 2.投标人按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 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3.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达不到招标人规定的入围数量且超过3家的,全部进入定标环节,不再进行“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中第3.2条的评审工作。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失败。 |
| 4 | 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3.4.1 |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总得分排序前20名(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3,20]名的,以投标人数量为准;超过20名的,则只推荐20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进入定标环节时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编制资格审查报告和评标报告,并依法推荐总得分排序前30名(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3,30]名的,以投标人数量为准;超过30名的,则只推荐30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排序。进入定标环节时中标候选人不排序,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位,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出现字母情况的,字母以“0”进行代替大小排位;如出现后4位(除校验码外)大小一致的,则随机排位。 |
| 5 | 招标文件 | 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1 |
| 6 | 招标文件 | 招标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初中部校园安全改造提升工程(2).xlsx》 | 详见补充公告附件2 |
二、相关说明
1.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服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信息”,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2.招标文件的内容与补充公告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文件的内容为准,其他未提及内容不变。
附件:
1、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2、工程量清单-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初中部校园安全改造提升工程.xlsx(另册)
招标单位:广州市第八十六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投德创建工有限公司
日 期:2026年5月19日
附表5《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评标委员会使用)(适用于常规项目)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 |||
一 | 业绩(A) | 70 | |||||
1 | 企业业绩 | 按 2023 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个得15分,最多得30分。
| 30 | ||||
2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得20分。 | 20 | ||||
3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得 20分。 | 20 | ||||
二 | 项目管理团队(B) | 30 | |||||
1 | 质量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 10 | ||||
2 | 安全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 10 | ||||
3 | 造价负责人 | 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得10分。 | 10 | ||||
三 | 合计(技术标评审得分=业绩得分(A)+项目管理团队得分(B)) | 100 | |||||
注:
1.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技术负责人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投标人完成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360万元且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1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具体格式由招标人自定。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4)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同1.和1.1业绩证明资料。证明资料需能体现其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如上述业绩证明资料中无法体现负责人姓名或身份的,需提供经建设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可以使用其以往工作单位的业绩,使用以往工作单位业绩的,需按照第八章中“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标(含资格审查文件)]”内格式10-2《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格式10-3《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提供。
2.项目管理团队:
2.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根据评审标准,附注册证或职称证书的电子证件或扫描件。
2.2须提供2026年4、5月中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
2.3各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上述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级别职称证的,按最高档计取得分。
2.4项目管理团队人员是指为本公司正式人员,不含子、母公司人员,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含其集团下属的子公司人员,下属子公司也不含其集团公司的人员。若拟投入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除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需另行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协议)。
2.5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6以上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