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升镇2026年村屯道路建设工程
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阳升镇2026年村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已由大庆市大同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局以同发改投资[2026]15号、同发改设字〔2026〕7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大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太阳升镇2026年村屯道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三家子、马营子、马家窑、宋围子、委什吐、三兴屯等村屯。
2.3建设规模:新建水泥路累计全长5.9121千米,10条线路,为乡村支路;排水沟275米,简易过水涵管54米;集水井1座等。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6月1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此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本标段为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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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标段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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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三家子 |
梯形排水沟163m |
23654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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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什吐 |
梯形排水沟11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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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什吐 |
矩形集水井1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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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子 |
道路1496.43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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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子 |
道路158.54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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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围子 |
道路806.24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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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窑 |
道路514.14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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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马营子 |
道路620.08米长,4米宽 |
22748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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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营子 |
道路347.18米长,5.3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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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屯 |
道路443.25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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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屯 |
道路954.99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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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屯 |
道路389.07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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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兴屯 |
道路182.23米长,4米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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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4640221.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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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3(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及其它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1 人、质量员1 人、安全员1 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除职称证书外均需证企相符。
(2)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如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月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缴费证明)。
(3)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现场委派人员保持一致,如果不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4)拟投入的项目部所有人员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完全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允许兼投但不兼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在一标段已经成为中标候选人,二标段将不推荐顺延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年 05 月 19 日 00:00 至 2026 年 05月 24 日 00:00 。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 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18804590229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一标段为 2026 年 6月 8日 09 时 00 分,二标段为 2026 年 6月9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一标段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8 日 09时 00 分;二标段开标时间:2026年 6 月 9 日 09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人民政府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太阳升镇
联系人:李厚宽
电 话:0459-8859006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滇池东路1018号CS3号楼4号商服
联 系 人:杜欣竺
电 话:18804590229
邮 箱:18646697276@163.com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徐金贵
联系电话:1584689876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