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城区202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城区202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抚顺市顺城区交通运输局 (批准机关名称)以 《关于顺城区202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顺交发[2026]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抚顺市顺城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抚顺市顺城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顺城区河北乡西戈村,路线全长1.65公里。西滴线(西戈村0.000-滴台组1.650)公路新改建水泥路面工程,路面宽度5.0米,路线总长1.65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顺城区2026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及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3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6月2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能力:投标人2024年(或2025年,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主要人员: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 “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 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jy.c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6年5月13日15时至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 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0.8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5.3投标人应登录“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fs.fsggzyjy.cn:444/BidOpening/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入所投标项目,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4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合理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fsggzyjy.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抚顺市顺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fssc.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抚顺市顺城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57503790

招 标 人:抚顺市顺城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024-5750393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成功家园东门5-3号
联 系 人:柏月
电    话:024-57556588
电子邮件:459367813@qq.com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210000/0101/20260513/002136b783a991d74749b953fd2d2c6013d6.html

热门采购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