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坝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设施工程(二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马坝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设施工程(二期)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坝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设施工程 已由 盱眙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盱审批(建)〔202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马坝经济开发区雨污水管网设施工程(二期)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1.2建设规模:配套建设一座规模为5000m3/d的污水提升泵站,同步配套建设约14.8公里DN400污水压力管线,以满足高端纺织产业园企业入驻后的污废水排放需求。同时,实施园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完善管网约12km,同步配套及恢复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9640万元 (其中勘察设计费350万元,建安工程费8850万元,暂列金额44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 6  1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6  15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7 8   24 节点工期:2027430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物资采购质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初步设计文件、设计任务书、招标人要求等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4 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 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 号)文件精神和《2023 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其他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 3   20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3 20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监理业绩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 2024 3   20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 2025 3   20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 2021 3 20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条款号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照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 CA 锁,同步全省统一主体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须提供),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投标人应当具备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分别提供,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或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规字〔2025〕12 号文件

注:提供以上人员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1 3 20  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4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1   3 20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施工业绩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完成过单项合同价≥1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监理业绩

注: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注:提供相关资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要求提供2025年 1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和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明确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共同投标协议书);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共同投标协议原件的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其他要求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 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

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 的公告》(〔2018〕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32〔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 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49.77.204.6:1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 的信息为准)。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89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8

项目管理机构: 2

工程业绩: 1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 方法一方法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

K2的取值为:9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工程总承包报价(89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7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0.1分,扣完为止。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否则不得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自2021年来在排水相关项目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最多提供两项),每提供一项得0.20 分,满分0.80 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21 年来在排水相关项目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奖项。每提供一项得0.20 分,满分0.40 分。

3)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得0.20 分。

4)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20 分。

5)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20 分。

6)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得0.20 分。

注:提供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5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获奖时间以发文或者发证时间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③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职称,以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相关部门或者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但必须提供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授权文件);④职称证书上不显示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为准。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2.4(4)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320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5000 万元的排水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每有一个加  1 分,本项最高得 1

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备注:

1.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3.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取。

4.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业绩加分。

相关证明材料链接全省统一主体库

2.2.5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评审,根据“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经济标得分”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7投标人成为定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商务标得分高的优先,商务标得分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7名的,全部被评为定标候选人。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5

5.2.1

定标标准

1)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2)投标人2021年以来获得的奖项。

3)投标人2021年以来承担过的类似业绩。

注:定标因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模块)。

5.3.1

定标方法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4 24 0 00 分至 2026 5 11 23 59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或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的“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29 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8.1 本工程保证金人民币 40 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泓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盱眙县马坝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盱眙县盱城镇十里营大街9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盱眙县合欢大道18号

盱眙县马坝镇镇南路 1号

联系人:    赵亮                     联系人:徐金雅  

电话:   18360997899                 电话:1510523050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刘佩  

邮编:        /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1700  

电子邮箱:2251663939@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7-89729951、0517-88212373

10.3异议渠道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20000/0101/20260423/0032db3759cda21848a0a172dc773f8d2a8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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