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池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批准《盐池县殡仪馆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盐审服管发〔20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池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福彩公益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盐池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复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原吊唁厅、休息室、接待室、业务室、经堂、厨房、库房等建筑的改造;室外附属包括室外硬化、绿化、围墙、大门、路灯、监控以及室外管网设备等;配套服务设施、电子显示屏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单体建筑改造:拆除库房310平方米,改造1#吊唁厅442.41平方米,改造2#吊唁厅269.41平方米,改造3#吊唁厅267.86平方米,改造4#吊唁厅321.26平方米,改造5#吊唁厅122.09平方米,改造6#业务用房264.52平方米,改造7#餐厅厨房352.03平方米,改造8#辅助用房105.27平方米,改造11#停尸房121.12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地面、内墙面、顶棚、外墙面、屋面、门窗等,配套室内水暖电管线改造。
(2)室外附属工程:新建入口仿古大门1座,电动伸缩门1套,透水砖铺装地面4420平方米(拆除原有面包砖铺装4420平方米),混凝土道牙310米,太阳能路灯19盏,围墙改造160米(墙面粉刷及带帽),绿化500平方米,监控系统1项,配套室外水、电管网及100立方化粪池2座,630KVA箱变一台,100KVA柴油发电机一台,空气源热泵7组。
(3)配套工程:吊唁大厅、接待大厅配套LED显示屏6组;休息室、接待室配套单人床10张,茶几5套,不锈钢长条椅10个。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盐池县大墩梁,国道338以东,盐皖公路北侧。
2.3 计划工期:6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21年7月1日后新颁发资质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本次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办锁认证安全登录并使用本单位有效期内CA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5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盐池县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953-6018466。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池县民政局
地 址:盐池县花马池镇文化街25号
联 系 人:杨荣臻
电 话:0953-601232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复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万品君悦福邸1号综合楼A座2104室
联 系 人:李海龙
电 话:1999519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