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A1标段、A2标段、A3标段

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黑交发[2023]47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地方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勃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勃利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农村公路14条,公路里程68.733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A1标段:农村公路7条,公路里程24.312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

1)国道G229至亚麻厂段,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

2)乡道Y021长胜至义和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3)村道C007大杏至向东公路

4)乡道Y815石子山至互助村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5)乡道Y023兴胜至忠义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6)村道C017互助至钢铁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7)乡道Y815水库至青庆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A2标段:农村公路4条,公路里程22.628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

(1)乡道Y017双河至合成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2)乡道Y018双河至民太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3)乡道Y016双河至长安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4)乡道Y019双河至福安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A3标段:农村公路3条,公路里程21.793公里,(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附属工程);

(1)乡道Y013团结至恒山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2)乡道Y009大四站至吉兴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3)村道C328东安村至中江村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20km/h

2.3招标范围: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4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及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5安全目标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052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70525日,365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3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投标人报价时不得超过各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

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A1

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A1标段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3192164

A2

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A2标段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5556263

A3

勃利县2023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A3标段

完成本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工作

2687668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 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10101日~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 1 项四级及以上新建或养护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并注明查询路径,如相关项目在系统中无法查询,或查询到的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全面体现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还应附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项目评定书、质量评定书等)或业主证明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1.3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注:1、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自行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2、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601-202603月),如人员入职不足三个月的或新成立企业,则提供缴纳月份起至近月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3、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

3.2财务要求:近3年(202311日~20251231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32024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材料)。

3.3信誉最低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上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投标人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6)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7)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8)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9)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尚无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 2024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信用评价不被认定为 D 级。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04232200分至20260501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电子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第一信封开标时间: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 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 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 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 承担责任。

5.3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5.4本项目 A1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万元; A2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7万元;A3 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时00分。评审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勃利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18646447171

人:勃利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45256444

招标代理:中润恒远(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9845220930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230000/0101/20260423/0023898a06130cd347b69721573837990b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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