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26〕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申请一般债券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惠远镇、兰干镇、大西沟镇、水定镇、三道河乡、良繁中心;
2.2项目规模:本次主要对惠远镇、兰干镇、大西沟镇、水定镇、三道河乡、良繁中心等六个乡镇(中心)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水表、水表井及相关附属设施。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属Ⅴ等小(2)型供水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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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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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360001002 |
霍城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监理 |
164 |
本项目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
2.4 最高控制价:施工结算价的1.3%;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监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164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应具有水利水电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中承担监理工作,但是,同一县(市、区)同类型小型工程除外。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4日10时至2026年04月29日19:3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15日12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是。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12 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电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地 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邮 编 :835200
联系人:玄令国
电子邮件: /
电 话:1336480697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3室
邮 编 :835000
联系人: 曹惠
电子邮箱:603059405@qq.com
电 话 :15214890227
异议受理部门: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电话:133648069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1530999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