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城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霍县发改〔2026〕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一般债券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申请一般债券80%,地方配套资金20%;招标人为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单位为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惠远镇、兰干镇、大西沟镇、水定镇、三道河乡、良繁中心;
2.2 工程规模:本次主要对惠远镇、兰干镇、大西沟镇、水定镇、三道河乡、良繁中心等六个乡镇(中心)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水表、水表井及相关附属设施。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属Ⅴ等小(2)型供水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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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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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540003917004360001001 |
霍城县农村供水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工程) |
164 |
本次主要对惠远镇、兰干镇、大西沟镇、水定镇、三道河乡、良繁中心等六个乡镇(中心)农村供水工程实施改造,建设内容包括供水管网、水表、水表井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
2.4 最高控制价:44709247.60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3100000元(含预留金 3100000元,暂估价 0 元及其他项 0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 合格 ;
2.7 工期要求:总工期16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 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Ⅱ类 。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4月24日10时00分至2026年04月29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5月15日12 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是否要求投标保证金:是。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5月15日12 时30分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电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地 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邮 编 :835200
联系人:玄令国
电子邮件: /
电 话:1336480697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毅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辽宁路350世纪嘉苑服务中心3楼313室
邮 编 :835000
联系人: 曹惠
电子邮箱:603059405@qq.com
电 话 :15214890227
异议受理部门:霍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联系电话:13364806979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 1530999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