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2025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原县2025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 已由 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五原县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五原县2025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
2.2建设地点:胜丰镇、隆兴昌镇、塔尔湖镇、天吉泰镇
2.3招标规模:新建胜丰镇夹道子分干沟扬水站(八排干沟汇入口)1座,重建隆兴昌镇三满支沟扬水站1座,重建塔尔湖镇丰华分干沟汇入口(六排干汇入口)1座、重建天吉泰镇团结六社西渠渡槽(过南二分干沟)1座、重建天吉泰镇团结六社东渠渡槽(过南二分干沟)1座。(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计划投资:574.8096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F1508212026042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五原县2025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工程-工程施工-水利工程-金属设备及安装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574.8096 | 工期(日历天) | 159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有效期须在计划工期之内) (3)项目经理: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其它人员配备:项目机构组成人员中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员1人,质检(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5)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年度-2024年度或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按实际年限提供,如果投标单位是新成立企业,提供自企业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23 00:00 至 2026-04-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5-14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如果是双信封,需将一信封和二信封分别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其他说明
7.1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项目内容:水利工程
7.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令第20号)等相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或备案交易合同。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五原县水利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专业路131号
联 系 人:焦继栓
联系电话:13384783808
招标代理:内蒙古锦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四季花城二区3号楼3单元231室
联 系 人:许金霞
联系电话:18648439088
行业监管:五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五原县工业园区
联 系 人:赵婧
联系电话:15326788191
9.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异议,并通过本公告注明的招标人联系方式向招标人反馈。
10.投标注意事项:
10.1、领取招标文件登录地址: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领取后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内蒙古)”打开查看。
10.2、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投标文件内容并编辑电子版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请点击下载】
10.3、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10.4、投标操作须知
2026-04-22
投标注意事项:投标操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