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315001001 |
| 标段名称: | 宜良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4-29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5-13 09:00 |
| 开标地点: | 宜良开标室1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25.8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良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宜良县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宜住建[2025]9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良县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债资金70%,财政资金3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2.1.1、建设内容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共改造雨污水管网27.242km,其中雨水管渠17.990km、污水管道9.252km,并同步完善配套附属设施;另改造一体化雨水提升泵站1座、倒虹吸1座。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2130.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412.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40.20万元,预备费577.65万元。
2.1.2、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验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1-2008)、《建筑物防腐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50224-2018)、《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其他未列技术标准及要求按现行国家和地方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执行。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2.2招标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完成本项目内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并配合完成竣工结算和审计等工作。完成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监理有关的其他工作,最终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不含当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和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无在建项目,提供《常驻现场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格。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或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者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类似项目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项目投资不低于7000万元或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12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协议书或者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需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 其他: | 1、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2、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法定凭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4年度)或者(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材料),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监理团队配备人数不少于12人,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3个月(不含当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如为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和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
(4)投标人应对上传所提交的公司证照、资格证书、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5)派驻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监理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监理员不少于3人。应与投标书保持一致,且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按违约处理。
(6)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