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苍山西镇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漾濞县苍山西镇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漾濞县苍山西镇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1)道路硬化及其附属工程:C30混凝土道路硬化3950米(其中820米均宽2.5米,1630米均宽3米,1500米均宽3.5米)0.18米厚;C30混凝土场地硬化及道路修复3336.7平方米,0.18米厚;配套建设C20毛石混凝土挡墙311.32立方米,C25毛石混凝土挡墙1312.41立方米,道路交通标示标牌10块,DN400混凝土涵管18米,DN500混凝土涵管4米,DN600混凝土涵管18米,沉砂池5座,盖板涵1座,C25箱涵1座。 (2)厂房改造工程:无尘车间、成品库改建478.98平方米,配套加工设备、消防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等。厂房改造172.50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含双枪直流快充桩(120KW)5台,交流慢充桩(7KW)1台,高压环网柜1套,低压配电柜1套,无功补偿装置(提高供电效率)1套,充电桩防雨防尘棚1套,专用变压器1台,植草砖335平方米。 (3)灌溉工程:原有沟渠拆除47.16立方米,新建C20混凝土农灌沟1133米(其中1000米净空尺寸40*40厘米,110米净空尺寸60*60厘米,23米净空尺寸30*40厘米),DN250镀锌钢管24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农林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漾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6-04-16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电 话:0872-752342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人民政府 经办人: 汪玉川
办公电话: 0872-752320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亿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育义
办公电话: 0872-2125416 移动电话: 1398720556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900202600072001001
标段名称: 漾濞县苍山西镇2026年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4-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05-07 09:00
开标地点: 漾濞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25.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1.工程设计 (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响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内的工作范围及其它要求,据实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完成本项目设计;配合建设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及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提供竣工图等相关服务工作。 (3)包括但不限于:修订及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并一次性通过评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1)道路硬化及其附属工程:C30混凝土道路硬化3950米(其中820米均宽2.5米,1630米均宽3米,1500米均宽3.5米)0.18米厚;C30混凝土场地硬化及道路修复3336.7平方米,0.18米厚;配套建设C20毛石混凝土挡墙311.32立方米,C25毛石混凝土挡墙1312.41立方米,道路交通标示标牌10块,DN400混凝土涵管18米,DN500混凝土涵管4米,DN600混凝土涵管18米,沉砂池5座,盖板涵1座,C25箱涵1座; (2)厂房改造工程:无尘车间、品库改建478.98平方米,配套加工设备、消防设备及污水处理设备等。厂房改造172.50平方米,配套建设电动汽车充电站1座,含双枪直流快充桩(120KW)5台,交流慢充桩(7KW)1台,高压环网柜1套,低压配电柜1套,无功补偿装置(提高供电效率)1套,充电桩防雨防尘棚1套,专用变压器1台,植草砖335平方米; (3)灌溉工程:原有沟渠拆除47.16立方米,新建C20混凝土农灌沟1133米(其中1000米净空尺寸40*40厘米,110米净空尺寸60*60厘米,23米净空尺寸30*40厘米),DN250镀锌钢管24米;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为准。 (4)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任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5)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通知的范围为准。 3.工程采购:完成建安工程配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多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投标人须具备: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提供,取消年检的省份请附相关资料)。
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应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2023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签订合同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或与执业资格相对应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应具备市政行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施工负责人及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工程。 施工技术负责人:拟派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要求: (1)设计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1项及以上设计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施工类似业绩要求:2023年至今承担过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内的1项及以上建筑施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6-04-15 11:16:11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30000/0101/20260416/005381ea1d3808934529937d8ff7255445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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