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左卫镇永定河流域洋河傍河农村(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污水收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安县左卫镇永定河流域洋河傍河农村(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污水收集项目施工已由由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怀数政投资审字(2026)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安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流域水源保护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安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JCGL-2026010 2.1.2 项目名称:怀安县左卫镇永定河流域洋河傍河农村(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污水收集项目 2.1.3 项目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新建污水管网总计50049m,其中新建 Del10PE管1368m,新建 De90PE管994m,新建De75PE管513m,新建 De63PE管358m,新建d2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37449m,新建 d3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7891m,新建d4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1342m,新建d600聚乙烯双壁波纹管 134m;新建污水收水口2270座;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627座;新建预制钢筋混凝土化粪池5座;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座,原有污水池内配套污水泵4台,配套排气井、排泥井、闸槽井、消能井12座;拆除恢复混凝土路面125448㎡、沥青混凝土路面4425㎡。污染物年削减量COD:34.12吨、氨氮:2.84吨、总磷:0.4吨、总氮:3.41吨。 2.1.4 建设地点:怀安县左卫镇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 2.1.5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前完工。 2.1.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2 招标范围:怀安县左卫镇永定河流域洋河傍河农村(胡家屯村、刘家堡村、尖台寨村、景泉堡村)污水收集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并对此做出承诺。③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④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4-15 09:00:00:002026-04-21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5-06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开制作,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本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受理异议联系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安县分局,张家口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怀远路东侧,李建功0313-7812635,huaianxiantuban@163.com;张家口基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纬一花园小区5号楼1-103室,项目负责人:张海龙0313-5806860,zjkjcgc@163.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安县分局水办

电话:0313-7823569

电子邮箱:haxzlb@126.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安县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基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怀远路东侧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开发区纬一花园小区5号楼1-103室
邮编: 076150 邮编: 076250
联系人: 李建功 项目负责人: 张海龙
电话: 0313-781263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3-580686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huaianxiantuban@163.com 电子邮件: zjkjc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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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130000/0101/20260414/00134dd2da435665438eac231afc768105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