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牌楼乡红砬子村、于家湾村承克高速宅基地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围场县牌楼乡红砬子村、于家湾村承克高速宅基地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已由 /  /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PPP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包干费用100%

项目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围场县牌楼乡红砬子村、于家湾村承克高速宅基地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 286.31522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86.315227 万元,建设规模: 1红砬子村承克高速宅基地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包括:清理场地树木、回填天然级配砂石、混凝土地面硬化、砌筑混凝土挡墙、砌筑排水沟、路灯基础等)、电气工程(路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于家湾村承克高速宅基地集中安置区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包括:包括清理场地树木、回填天然级配砂石、回填土、混凝土地面硬化、砌筑混凝土挡墙、砌筑排水沟、路灯基础、雨水井等)、给排水工程(埋设雨水管)、电气工程(路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建设地点: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红砬子村、于家湾村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86.315227 万元。

2.3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合格  

2.5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个;

3.3.3联合体的专业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3.3.4其他: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专业名称)  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情况由招标人填写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    业绩

3.9   /  

(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1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 2023  4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2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4  14  09  00 分至 2026  4  19  17  30 分,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5  9  09  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eichangjyzx.cn/wcggz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其他:               

5.2逾期递交至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微 ,联系电话: 0314-7882980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 0314-7561628

电子邮箱: 695600739@qq.com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牌楼乡牌楼村7组  

联系人: 祝艳玲 

联系电话: 0314-7970139 

电子邮箱:  /  

10.2招标代理机构: 承德兰卡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凤凰北路91号 

项目负责人: 韩文秀 

联系电话: 0314-7882980 

联系人: 李微 

联系电话: 0314-7882980 

电子邮箱: cdlk88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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