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经开区司机驿站EPCO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砀山经开区司机驿站EPCO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砀山经开区司机驿站EPCO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EP-DSGC202600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砀山新融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惠民社区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及电话

姬工   0557-2270899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砀山县砀城一品三栋3单元506

联系人及电话

潘工  15056729509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群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华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徽省综合交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建城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277

安徽省宿州市北关勘探队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大同路1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投标报价(元/费率%)

99.85%

(约:39940000.00元)

99.74%

(约:39896000.00元)

99.92%

(约:39968000.00元)

工期(日历天)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240日历天

运营期限

运营期限8

运营期限8

运营期限8

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质量标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质量标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质量标准:保证项目正常运行且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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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丁晶

单雄飞

包强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1422021202203031

2342018202063032

1322019202008532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尹传进

戎成乾

李旭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20214201688

20213400867

20153400647

综合评估得分

92.98

90.34

89.04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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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20260402-20260407

招标代理费

收费金额: 145777.50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

砀山县科技路桃源居办公大楼13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

0557-2250077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340000/0104/20260402/0034b581c6f1239e4f2d96359a676f8cf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