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1481-2025-00075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梅州市嘉兴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梅州市法政路1号 2,50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服务类(梅州市嘉兴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其他服务 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人指定地点 按采购人要求安排人员及时有效提供购买服务的内容。 服务期1年 为采购人提供规范、标准、可靠的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伟波(采购人代表)杨宇李虹红胡斐张东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 %;100-500万元:费率为0.8%;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2.7032 采购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公安局后勤综合保障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梅州市嘉兴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6.00 30.00 9.99 95.99 1 1
华海智慧后勤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7.60 24.40 10.00 72.00 2 2
丰顺县顺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20 9.80 9.99 51.99 3
梅州市鸿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00 9.40 9.99 49.39 4
英德市红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未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的要求对采购需求中技术标准与要求的技术要求内容逐条响应。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宁市公安局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588号

联系方式:0753-3186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锦绣国际家居博览中心C1栋三层306号

联系方式:0753-2688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先生

电 话:0753-2688871

国铖工程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2025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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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440000/0202/202502/14/00443afa7407d4a8459e9e6e84c5bf522ed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