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现对2026年02月06日发布的《塘厦镇凤凰产业园二期配套道路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修改为:2026年03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3款修改为:
3.2.3 | 报价方式 |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3.2.3 项的所有内容更改为: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公布的固定设计服务收费系数在 投标函中填报;投标人未按固定设计服务收费系数填 报的,作废标处理。其中: 1、工程设计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收费基准价×中标服务收费系数计算。 2、目前暂按工程建安费约8836.35万元进行计算,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或财政部门审定的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并最终以财政审定的调整系数及结算价为准。 3、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其中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 4、设计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49 |
三、招标文件P39页“附件三:设计费计算表”修改为: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算列表
基础计费参数 |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万元) | 调整系数 | ||||
专业调整系数 | 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 附加调整系数 | 备注 | |||
序号 | ① | ② | ③ | ④ | 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确定 | |
数额 | 8836.35 | 0.9 | 1.0 | 1.0 | ||
费用项目 | ||||||
名称 | 公式及计算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一)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 (8836.35-8000)×(304.8-249.6)÷(10000-8000)+249.6 | 272.68326 | 以①为基数,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 | |||
(1)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 | ||||||
(2)工程设计收费基价2 | ||||||
… | ||||||
(二)基本设计收费 | (一)×②×③×④ | 245.414934 | ||||
/ | ||||||
(三)其他设计收费 | / | |||||
/ | ||||||
(四)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估算值) | (二)+(三) | 245.414934 | ||||
(五)工程设计收费 | (四)×设计服务收费系数(0.49) | 120.253318 | ||||
备注:目前暂按工程建安费约8836.35万元进行计算,最终以经招标人确认或财政部门审定的设计范围内施工图预算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的计费额,并最终以财政审定的调整系数及结算价为准。
四、设计合同中的设计费总额及设计服务收费系数作相应修改,内容详见设计合同附件。
补充通知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