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路面养护工程项目
2026-L1、2026-L7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第二批路面养护工程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21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341号 批准。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衡水市境内。
2.2 建设规模:
2026-L1标段:衡水市国道G339滨榆线冀州枣强界至西沙村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工程桩号范围为K295+495至K300+212,长4.717公里,一级公路,一般段路面宽2×10.7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026-L7标段:衡水市省道S281富德线衡德高速跨线桥至衡水德州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桩号范围K65+861至K70+082,长4.221公里,一级公路,一般段路面宽30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计划工期:工期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026-L1标段:衡水市国道G339滨榆线冀州枣强界至西沙村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2026-L7标段:衡水市省道S281富德线衡德高速跨线桥至衡水德州界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施工;
2.5 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 ”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 ”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 暗标 ”方式编制及评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下表所要求的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4或2025年度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5年(2021年03月0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总工: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3月11日09:00至2026年03月16日09:00期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 可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4月01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平台递交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8-2125376
邮 箱:hsglcyhgck@163.com
招标代理: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
项目负责人:贾经理
项目负责人电话:18931812125
邮箱:960098356@qq.com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监督电话:0318-2103091
监督机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监督电话:0318-2120538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楼
邮政编码: 053000 邮政编码: 050000
项目负责人: 刘工 项目负责人: 贾经理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8-2125376 项目负责人电话: 18931812125
传 真: 0318-2693867 传 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