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崇福智能制造创新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基础设施)-鹏辉大道新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 A330483064000577100100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505-330483-04-01-156311 | ||||||||
工程名称 | 桐乡市崇福智能制造创新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道路等基础设施)-鹏辉大道新建工程 | ||||||||
招标人 | 桐乡市崇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富力诚欣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工程规模 | 鹏辉大道新建工程,参照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车速 40 公里/小时,沥青路面,新建崇骑线至规划六路段,长约 431 米,宽约 32 米(18 米主路+8 米排水渠+ 6 米辅道),设置箱涵 2 座,箱涵长 18 米,涵洞净高 3.5 米,箱涵内顶标高 2.5 米,设计荷载城市-B 级,设置排水渠盖板涵一处,荷载不超过 30 吨;新建规划六路至规划八路段,长约 394 米,宽约 18 米 | ||||||||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浙江臻远建设有限公司 | 桐乡市宏业建设有限公司 | 秦山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亚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中悦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9195562 | 19155480 | 19122185 | 19232297 | 19186672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陈伟 | 孙杜军 | 张艳 | 胡斌 | 曾庆文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浙2332019202304562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10202306598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16202307894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1202311474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浙2332023202304389 | ||||
工期(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240日历天 | ||||
承诺完成质量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
业绩 | 平湖市东片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提质改造项目(现状一期工程改造) | 新昌县仙源公墓施工工程
|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酱园路(联丰路-东海大道) | 桐乡市新杨家门路贯通工程(园林路—庆丰路) | 浙江嘉名染整有限公司-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
评标情况 | / | ||||||||
入围标准价 | 19034745元 | ||||||||
评标基准价 | 19238078元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浙江炬立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属于初步资格审查第①否决投标的情形 | ||||||||
建德舜镱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属于资格审查内第②否决投标的情形 | ||||||||
衢州宏坤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属于资格审查内第②否决投标的情形 | ||||||||
浙江梧桐园林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业绩不符,属于资格审查内容第①否决投标的情形 | ||||||||
浙江嘉辉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属于资格审查内第②否决投标的情形 | ||||||||
杭州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未提供业绩,属于资格审查内容第①否决投标的情形 | ||||||||
嘉兴景深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供凭证,属于资格审查内第②否决投标的情形 | ||||||||
嘉兴市九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业绩中未提供中标通知书,属于资格审查内容第①否决投标的情形 | ||||||||
开标时间 | 2026-3-6 10:00 | 桐乡市崇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6年3月8日—2026年3月10日 | ||||||||
监督电话 | 桐乡市住建局:0573-88112053 | ||||||||
备注:对公示内容异议、投诉的,请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相关规定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