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一标段: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二标段: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三标段: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瑞丰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

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招标,招标人为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宁夏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调相机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标段一:宁国运新能源(盐池)有限公司长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高沙窝镇境内,依托已建成的330kV升压站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通过35kV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系统。

标段二:宁国运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萧关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内,依托已建成的330kV升压站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通过35kV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系统。

标段三:宁国运新能源(中宁)有限公司瑞丰330kV变电站配套调相机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徐套乡境内,依托已建成的330kV升压站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通过35kV电缆接入升压站35kV系统。

 

2.2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月15日前具备并网投运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建设总承包项目,3个标段分别建设1台50MVar分布式调相机,通过35kV接入光伏基地已建成的330kV升压站35kV系统。本调相机项目须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进行调相机统一调度要求。涉网设备配置最终以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评审意见中所有设备、系统均在招标范围以内(甲供设备除外)。

本调相机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勘测设计、土建施工、电气安装、消防施工及安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并安全可靠投运、设备消缺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EPC范围内的相关所有工作(即使本规范书中没有写明,但确属于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接入系统设计由招标人负责。

本项目贯彻“一体设计、数字传输、标准接口、远方控制、智能联动、方便运维”等设计理念,落实防火耐爆、免(少)维护、标准设备、绿色环保等设备选型要求。按照“无人值班,少人值守,远程监控”的原则顶层设计,采用预制舱厂房型式,包括主机舱及电控舱,调相机本体及辅助冷却、油系统布置于主机舱,SFC系统、励磁系统及配电监控系统统一布置于电控舱,主变采用油浸式变压器,室外布置。调度自动化及各监控系统全部按照冗余原则配置,一套布置在调相机区域,一套布置在已建设完成的330kV变电站集控室。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 投标方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 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

1.5 具有并提供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1.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资质需满足以下要求:

1.6.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6.2联合体需满足资质条件要求。

1.6.3 联合体方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7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调相机建设安装项目经理的经历或火电机组安装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1.8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调相机项目的经历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1.9 投标人拟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1.10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1.11 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1.12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 号文件规定,各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1.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1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3    6   0    0  分至  2026     3     13  23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30     9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宁夏国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5096220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电投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313号

联系人:张慕聪

电话:0951-5096231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58号皇城大厦五层

邮编:710004

联系人:刘世坤  

电话:0951-509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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