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嘉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802G260226001001
1、招标条件
沪嘉乡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调整计划的通知》黑交发(2025)30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车购税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城国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春市嘉荫县,途经晨光村、青松村、黎明村、福阳村、前卫机降点、福庆村、新龙村。
2.2 建设规模:建设里程11.5公里,提质改造5厘米AC-16改性沥青混凝土路面54624平方米,拆除重建C30水泥混凝土基层7762.4平方米,沥青灌缝6479.9米,局部路面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修补60.22平方米,波纹钢管涵1座11.21米,里程碑12个,半公里桩9个,安全指示牌60块。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01日,计划竣(交)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2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修复。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 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本项目采取交工、竣工验收合并验收,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
2.6 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决杜绝重大、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安全责任事故零死亡。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7,276,369.09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完成1项四级及以上类似项目公路工程的业绩,且竣(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注:业绩要求中的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或改扩建。
3.1.3 投标人财务最低要求
(1)2024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4年度流动资产-2024年度流动负债+银行专为本工程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信贷\银行保函等)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4 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或劳务)合同),且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11月至2026年01月,连续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返聘(或劳务)合同),且无在岗项目。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道桥工程等专业。
3.1.5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本条“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的承诺函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 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6年03月05日17时00分至2026年03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 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投标人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封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1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封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封开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嘉荫县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曲思强
电 话:0458-6191502
招 标 人:嘉荫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伊春市嘉荫县繁荣街306号
联 系 人:吴林江
电 话:0458-6191501
招标代理机构:中城国盛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永盛路永泰香福汇永泰国际中心A座24层009号
联 系 人:李艳红
电 话:0451-85888777
日 期:2026年03月0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