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管网部分)(第二次)

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管网部分)(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昌区北部片区中心水厂建设工程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荣发改审〔2025〕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荣弘禹水利开发有限公司,代建业主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网部分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各镇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心水厂净水经由配水管网配送吴家片区、仁义片区、盘龙片区、荣隆四个片区15个水厂。本工程管网部分新建中心水厂至荣隆镇DN600配水管约7.1km;中心水厂至盘龙镇DN600配水管网10.7km,DN1000配水管网0.4km,并引出DN400配水管2.0km接盘龙水厂;远觉水厂至清流水厂DN300配水管网6.4km。中心水厂至仁义镇污水处理厂段DN150污水管约2.737km。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7910.8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配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须在厂区部分完工前完工)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3-05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3-06 18:00:00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2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兴荣新成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合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人民路7号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福康路27号26-1至26-25
邮  编: 402460 邮  编: 400021
项目负责人: 支先生 项目负责人: 肖前进
电  话: 18523879672 电  话: 023-68620491转62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023-61471361
2026年02月28日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00000/0101/20260228/00501ee2ad7e054d403ab593837e7317c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