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2025-2026第2学期实训教学耗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2025-2026第2学期实训教学耗材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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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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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 |
0.3 |
1 |
批发业 |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6.4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cvc.edu.cn/)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期限:
1.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2月27日至2026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期限内,将附件1《报名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竞争性谈判文件费转款凭证扫描后发送邮箱835519042@qq.com。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
(四)谈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川分中心(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179号二楼)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6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
五、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采用以下任一种方式)
(1)转账(汇款)方式
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市江北区天骄支行
账 号:3100258609100041471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3月4日北京时间10:00时;
2)转款备注: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2025-2026第2学期实训教学耗材(可简写为:实训教学耗材)。
3)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汇款的时间要求;请供应商使用网银及柜台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本项目不接收柜台现金存款、结算卡、刷POS机及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缴纳保证金(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方式),如果由于供应商未按以上约定方式缴纳保证金导致响应无效和无法退还保证金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为了方便保证金的核查,请各供应商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转账凭证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5)保证金必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各供应商在递交谈判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供应商公司账户。
(2)投标保证金保函方式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投标保证金保函(电子保函提供复印件,纸质保函提供原件),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保函的受益人为采购人。
投标保证金保函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保持一致。
投标保证金保函须随响应文件一并密封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一律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cvc.edu.cn/)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川区)(www.cqggzy.com/yongchuan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黄老师
电 话:023-49570178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67081033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州大道湖彩路88号约克郡汀兰Loft3栋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