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 /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6〕1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 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6〕16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乐山市沙湾区米房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 沙湾区太平镇 。
2.3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2.4 建设规模: 综合治理河长 1.85km,新建护岸、堤防总长 1.043km 。
2.5 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施工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 。
2.7 标段划分: 监理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2023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单个项目总投资 46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类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2月14日 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3月13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乐山市)》和四川建设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电 话: 0833-344136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中段 122 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地 址: 乐山市沙湾区铜河中路 123 号
邮 编: 6149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0833-252117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育仁北路 11 号1栋1单元 18 层 1、2 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邹女士
电 话: 028-8757379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02月12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