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黔江区甘溪水库工程枢纽监测、水雨情、信息化工程 已由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黔江发改委函〔2024〕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及以上补助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甘溪水库工程枢纽监测、水雨情、信息化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黔江区五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小(1)型水库一座,总库容104.5万?。主要建设工程为水库大坝枢纽工程和灌溉供水工程组成。其中:大坝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取水设施组成;坝后下游右岸建设处理规模3000t/d水厂1座。本次对安全监测设备、水雨情监测设备、安全监视系统设备、生态流量监测设备、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安全自动化监测系统、运行期视频系统、生态流量自动化监测系统、甘溪水库监测设备信息化与自动化系统设备及安装的采购、安装、调试进行招标。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5673.9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35.74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4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社区道新牌坊二路13号路华苑小区一幢2-2-2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汪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田敏 |
| 电 话: | 023-79221228 | 电 话: | 15909301719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 话: | 023-792441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