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勘察设计(AA202600181)

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江津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津发改审[2025]2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代建业主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精神康复荣军优抚医院综合楼1幢,项目建设用地约22070 ㎡,建筑面积约35111 ㎡,地下车库面积约9800 ㎡,设置床位500 张,并参照三级精神病医院建设标准配套医疗设施设备。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5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2994.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同估算金额:212万元

2.4 招标范围:勘察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一次性详细勘察,出具详勘报告并满足设计及报建要求),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设计要求: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以及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等所有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及其他相应的技术服务工作。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必须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一次性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共140日历天,其他服务至竣工验收止,其中:一次性详细勘察30日历天;方案设计3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其他服务至竣工验收并档案移交后止;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资质;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2-10 17:00:00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2-12 23:59:59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28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市江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市双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江津区滨江大道几江段196号、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476号 地  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B座301室
邮  编: 邮  编:
项目负责人: 张老师 、龚老师 项目负责人: 蒋老师
电  话: 023-65556308、13618209975 电  话: 023-6711632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监督部门: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 023-81220404
2026年02月05日
来源网址:/information/deal/html/a/500000/0101/20260205/005045e6db6392f44c90af8fc801c36e83b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