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招标公告

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平县卓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平县卓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

2.2项目地点:阜平县全域

2.3招标范围:河北省阜平县智慧城市数字交通服务项目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并签订合资合作协议。

2.4建设内容及规模:1.在阜平县城区新建、升级改造停车场约100处、停车泊位约5000个、在城区内新增二轮电动车车位1000个(暂定,以建成的实际数量为准)。

2.通过对由政府主导的老旧小区、企事业单位、商业停车场、廉租房小区、棚改房小区等停车场车位进行升级改造,实现数据统一、服务统一、代收代管。

3.结合阜平县政府政务平台有关要求,从“政用、民用、商用”三维出发,建设一平台(智慧停车大数据云平台)、三系统(城市交通诱导系统、智慧停车管理系统、车主服务管理系统)、五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指挥调度中心、客服中心、业务拓展中心)。

4.在阜平县全域范围内投放各类符合实际需求的慢充快充充电桩。快充桩、慢充桩共计暂定1000台,新增约200个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含居民小区内)。

2.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人民币20406万元。由中标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商全额投资建设,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和依法依规协调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6项目实施周期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

2.7项目公司:中标人与招标人双方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项目公司。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具备专业能力、融资实力及良好的信用状况;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财务承诺函,此承诺函为投标人对本单位财务状况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信誉要求:(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查询);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70830分至2026020217时00分(北京时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 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22708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方式组织评标。

8.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提出;联系人:王汉琳,联系方式:0312-3013669。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0312-7221542

电子邮箱:fpzfj7221542@163.com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平县卓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阜平县阜平镇高速西口原

法华治超站      

 编:073200                      

联系人:乔剑

  话:13582390306

代理机构:保定卓茂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保定市竞秀区先锋街道办事处东风西路16号联通公司4号楼   

  编:071000

联系人:王汉琳  

  话:0312-3013669
来源网址:http://www.ggzy.gov.cn/information/html/a/130000/0101/202601/26/0013693c79b0466947138f73e91dd7f741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