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供电分公司七星河供电所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0702G2601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供电分公司七星河供电所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供电分公司七星河供电所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七星河乡七星河村内,七星河乡七星河村星河大街北侧,七星河供电所原址。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99.86平方米(约为3.15亩),该工程总体规划为二层主楼,总建筑面积498.80平方米,无地下室,建筑高度8.80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49.40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249.40平方米,场区硬化面积32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0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提供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6年2月25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按照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9号、【2026】5号文件要求及招标投标专班工作任务要求,积极落实降低交易成本,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收取。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9.3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4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5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宝清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双鸭山市宝清县中央大街170号
电 话:0469-5438809
招 标 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新华路192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1394579112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宽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8号凯旋广场A座31楼3110室
项目负责人:刘湘
电 话:0451-8213574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